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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江苏省纪委监委网站消息,中国共产党江苏省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2025年1月24日在南京举行。全会审议通过关于追认给予王逍霄开除党籍处分的决定 。
公开简历显示,王逍霄出生于1973年12月,浙江台州人,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中共党员。自浙江大学地球科学专业毕业后,王逍霄曾在扬州市瘦西湖公园工作,后任扬州市园林管理局办公室主任、副局长等职。2010年任仪征市副市长,两年后调任扬州市政府副秘书长。2015年任宝应县委副书记、代县长,2016年当选宝应县县长,次年接任宝应县委书记。2021年1月,他任扬州市副市长、宝应县委书记,同年7月调任淮安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2022年2月,他当选淮安市监察委员会主任。2022年9月任徐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后任徐州市监察委员会主任。2023年8月,他任宿迁市委常委、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2024年5月29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称,由徐州市选出的省十四届人大代表王逍霄向徐州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省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徐州市人大常委会已接受其辞职。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王逍霄的代表资格终止。同时,截至2024年5月30日,在宿迁市人民政府官网“领导之窗”一栏里,已经没有王逍霄的姓名。
王逍霄曾在江苏多个设区市任职,此番被开除党籍,彰显了党纪国法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的态度,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依法惩治腐败的强烈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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