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最后更新时间:
5月7日,据广东省纪委监委消息,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姚纪恒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姚纪恒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打高尔夫球活动安排,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办理和使用虚假身份证;公器私用,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设备采购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
姚纪恒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姚纪恒开除党籍处分;由广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公开简历显示,姚纪恒,男,1965年11月出生,浙江大学工学学士、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教授级)。曾任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工程师兼安全监察及生产技术部部长,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等职,后任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原广东省粤电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24年8月被查 。
此次对姚纪恒的严肃处理,彰显了广东省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坚定决心,不论是谁,只要触犯党纪国法红线,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和纪律的严肃处理。后续,相关部门也将持续推进反腐败工作,维护良好的政治生态和社会秩序。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