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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4月7日消息,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满仓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满仓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贪婪腐化,退而不休,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土地整治、房地产项目开发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
刘满仓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刘满仓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公开简历显示,刘满仓1955年10月生,河南西峡人。他在河南工作多年,2008 – 2012年期间担任河南省副省长,2012 – 2013年任河南省委常委,2013 – 2016年兼任省委政法委书记,2016 – 2018年担任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018年卸任。退休后,刘满仓还曾担任河南省白酒业转型发展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2024年10月1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刘满仓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此次对刘满仓的处理彰显了党中央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的坚定决心,释放出反腐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强烈信号。广大党员干部应从中深刻汲取教训,严守纪律底线,做到廉洁从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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