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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日,据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消息,安徽省铜陵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常务副市长何田(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安徽省监察委员会已调查终结,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目前,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何田作出逮捕决定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公开简历显示,何田,男,汉族,安徽郎溪人,安徽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76年1月出生,1993年8月参加工作,1997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担任共青团宣城市委书记、广德县委副书记、宁国市市长、宁国市委书记等职。在2021年,何田任职铜陵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
2024年12月16日,何田被查;今年5月23日,何田被双开。
经查,何田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辜负组织培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旅游活动安排,在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违背组织要求,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廉洁底线失守,纵容、默许亲属利用其职权谋取私利;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土地供应、贷款融资等方面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何田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何田开除党籍处分;由安徽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铜陵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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